山东男子王某某疲劳驾驶,结果开着重型油罐车,撞上护栏冲到对面的高速公路上,致一死一伤。近日,亭湖法院判处王某某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缓刑两年。

  去年2月26日3时50分许,王某某驾驶一辆山东牌照的重型半挂牵引车后挂油罐车,沿沈海高速由北向南行驶至917KM+700M处,撞上中间护栏后行驶至对面由南向北车道,与刘某(男,1976年10月17日生)驾驶的山东牌照重型半挂牵引车发生碰撞,致刘某车上36岁的昝某某当场死亡,驾驶员刘某受伤。交巡部门认定,王某某负该起事故的全部责任。

  案发后,王某某委托他人报警,归案后如实供述了上述事实。案发后,昝某某近亲属、刘某就王某某的交通肇事行为对其造成的物质损失提起民事诉讼,本院依法作出民事判决,王某某履行了由其承担的赔偿款项,昝某某近亲属、刘某出具书面谅解书,沈阳液化气储罐供应,请求司法机关对被告人王希华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