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子县一些群众反映,在长子县汽车站附近,有一辆流动的油罐车,每天为长治至长子的601公交车和其他车加甲醇,安全隐患实在令人担忧。

8月13日,笔者前往长子县进行了走访,在位于县城东大街的长子县汽车站旁边,笔者果然看到一辆车牌号为晋D34488的油罐车在此给601公交车及其他车辆添加甲醇。为此,笔者来到长子县工商局,了解其是否办理相关手续,工作人员答复:“没有办理任何手续。”工作人员说:“油罐车私自为公交车加甲醇的行为,应该由县安监局负责监管,工商局只能积极配合。”

笔者来到长子县安监局了解情况,安监局局长说:“我们也接到过群众的举报,但当我们协同公安、消防、运管、工商等相关部门赶到举报现场时,油罐车已逃走。并说:“此车辆只有运输甲醇的资质,私自给车辆加甲醇是不合法的,沈阳二手火车罐出售,更何况在车站附近操作,存在着极大的安全隐患。”但解释之后又推脱说我们应该去长治市交通局运管处反映。下午3时多,笔者来到长治市交通局运管处,运管处一位分管危化品车辆的负责人说:“我们只是对运输危化品的车辆进行管理,至于你们反映的情况,我们没有接到过相关的举报,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应该由长子县的相关部门进行监管。”

如此安全隐患,长子县的诸多部门却在相互推诿。笔者希望相关部门能履行职责,将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秦凤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