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西藏本月将集中开展汽车罐车检验工作
8日,记者从自治区质监局特种设备检测所(简称:特检所)了解到,随着天气变冷,开展汽车罐车检验工作的时间和条件受到了一定的限制,为此,自治区特检所将在本月集中开展汽车罐车检验工作,之后将暂停检验至2016年4月份。
检验
在用罐车(罐体)的检验分为新车投用前检验、年度检验、全面检验三项。新车投用前检验按年度检验执行。年度检验每年至少一次,检验内容包括资料审查、罐车安全检测、罐体检查、罐体壁厚测定、导电通路电阻值测试。全面检验,每2至5年至少检验一次。
汽车罐车
全区已有数千辆
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相关部门的通知要求,2014年10月,我区首个汽车罐车(槽罐、油罐)检验检测中心建成并投入运行。该中心位于曲水县工业园区内,总投资260万元,占地面积4000平方米,配有检测设备60余台,沈阳液化气储罐供应,目前可针对移动式压力容器和移动式密闭容器开展耐压、气密、安全阀等多个项目的检验。该中心的投入运行,切实解决了全区汽车罐车检测检验机构不健全和汽车罐车无处检验的问题。
据初步统计,我区目前共有液化石油气罐车182辆,油罐车994辆。2014年,该中心投入运营两个月时间内,通过车主申请,共检验液化石油气罐车23辆。今年截至10月底,该中心共检验油罐车143辆、液化石油气罐车16辆。
自治区特检所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规定,所有的罐车都需“一年一检”。“不管是液化石油气罐车还是油罐车,其危险系数都较高,而且又由于其通常是在道路上行驶,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国内也曾有过这样的案例,所以罐车每年都需要进行至少一次年度检验,确保运营安全。此外,每2至5年还将进行一次全面检验。”
符合条件
都应进行全面检验
汽车罐车罐体进行液压、气密性试验时,其介质温度不应低于5℃。但是,进入冬季以后,由于拉萨气体温度、液体温度均达不到罐车检验国家标准要求,因此,自治区特检所将在12月份对全区的罐车进行一次集中检验,之后,将暂停此项检验工作至2016年4月份。在集中检验这段时间内,需要检验的罐车可与自治区特检所联系进行检验。
据悉,在用罐车(罐体)的检验分为新车投用前检验、年度检验、全面检验三项。新车投用前检验按年度检验执行。年度检验每年至少一次,检验内容包括资料审查、罐车安全检测、罐体检查、罐体壁厚测定、导电通路电阻值测试。全面检验,每2至5年至少检验一次,内容除年度检验全部内容外还增加了罐体耐压试验、罐体气密性试验。
“投用后1年内进行首次检验的、停用1年后重新使用的、发生事故影响安全使用的、经过重大修理或改造的、改变使用条件的、使用单位或者检验机构认为有必要提前进行全面检验的,存在上述六种情况之一的罐车,都应当进行一次全面检验。”该负责人说道。
此外,该负责人表示,严格来说,一次全面检验共有11道程序,检验完成后,检验人员需做好记录并出具检验报告,最后将资料进行归档。“这也是方便罐车去其他检验机构进行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