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消息(记者张简通讯员覃成朝)12月15日,钦州市交警支队五大队处理了一起两辆大货车相撞的交通事故,事故导致其中一辆车损坏严重。事故的原因初步判断为两车通过路口时,沈阳火车罐出售,没有注意观察和减速引起。

当天凌晨1时,五大队接报,在钦州港一号路和二号路十字路口,两辆大货车相撞,其中一辆损坏严重。当民警赶到现场后发现一辆车头损坏严重的油罐车停在路口西侧,在大货车后方遗留着将近20米的刹车痕,而在路口往西100米处另一辆大货车停在路边。因为现场道路照明条件较差,且该路口大货车通行量较大,极易发生二次事故。民警立即摆放安全提示标志,并用手电引导其他车辆绕行。

通过对双方驾驶员的询问后,民警得知,事发装载着一车木薯的大货车自东往西通过路口,而油罐车自北往南通过路口,由于双方通过路口时都没有注意减速慢行,导致两车在路口发生了猛烈的碰撞,油罐车更是直接平移了四五米险些发生侧翻。事故导致油罐车车头损坏严重,车损过万元,所幸没有造成人员受伤。最后,民警依法认定装载木薯的大货车通过十字路口未让右侧车辆先行负事故的主要责任,油罐车通过路口未提前减速不注意观察负事故的次要责任。目前事故的后续处理工作还在进一步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