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市交警支队高速一大队根据辖区道路实际情况,结合冬季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需要,在宁沪高速无锡东收费站开展“不系安全带”专项整治宣传活动,共查处驾驶人、乘车人不系安全带违法行为30余起。警方提醒:安全带是维系驾乘人员的“生命带”,万不可贪图一时舒适而不系。

  现场:乘客不系安全带也要罚款20元

  昨日10点,记者到达宁沪高速无锡东出口。针对不系安全带的违法行为,高速一大队民警已经开始对出入卡口的客运车辆、货运车辆及小客车驾驶人、乘坐人进行检查。

  几分钟后,一辆灰棕色越野车在民警的指挥下进入检查点,记者看到该车的驾驶员的安全带是系好的,而坐在副驾驶位置上的女子并没有系。

  据民警介绍,根据《江苏省高速公路条例》第三十条第二款:乘坐在安装安全带的座位上的驾驶人、乘车人应当系安全带,所以,这位坐在副驾驶位置的女子未系安全带的行为违法。该女子承认自己在高速上全程都没有系安全带,“我不知道坐在副驾驶位上不系安全带是违法的”。民警根据《江苏省高速公路条例》 第六十条的规定,对其进行了交通安全教育,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20元罚款。同时提醒同行的驾驶员有义务提醒乘车人员系好安全带。

  在记者观察的1个小时里,民警查处了5起乘车人不系安全带违法行为。他们有的表示并不知道乘车不系安全带违法,没有上车系安全带的意识;有的明知违法,却觉得系安全带是被束缚了,很不舒服不愿意佩戴;还有一位男子表示自己在高速全程都有系安全带,但在下出口时为了拿放在衣服里的皮夹而解开了安全带,付完费后忘了再系。

  对此,高速一大队指导员孙瑜表示:“处罚并不是目的,只是一种手段。最重要的是通过面对面的执法,宣传‘安全带、生命带’等安全理念。”据介绍,在昨日的活动中,高速一大队现场发放《高速公路行车宝典》等各类宣传卡、册300余份,播放宣传视频50余条,并会同管理处在梅村服务区餐厅门口大屏显示器循环播放“12.2”全国交通安全宣传日主题宣传片。

  案例:未系安全带事故后飞出车外死亡

  “不系安全带这个违法行为虽然不会对外造成危害,可对驾乘人员来说,若没系安全带,一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事故,在巨大的撞击下,很可能会被抛出车外。在我们辖区内已有案例发生。”孙瑜说。

  今年7月28日7时10分许,在G2高速公路发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郑某某驾驶苏BB小型轿车,在G2高速公路行驶至上海方向1114.9公里处变更车道时,被陈某某驾驶的沪B中型厢式货车碰擦。沪B中型厢式货车再与朱某某驾驶的鲁Q重型半挂牵引车相撞,导致沪B中型厢式货车撞击路中央护栏,该货车随车人员因未系安全带,在巨大的惯性下飞出车外后死亡。

  “其实近几年来,驾驶人的安全意识已经有了相当大的提升。”孙瑜说,“几次检查下来我们发现了一个新变化,驾驶人员基本都会系好安全带,但是乘客,沈阳火车罐出售,特别是大客车乘坐人系安全带的意识还不是特别强。”

  记者随后跟随民警登上了两辆大客车,记者看到只有一位老阿姨是系着安全带的,其他人都是看到检查才匆忙系,还有一位老伯连客车安全带都不会使用,民警一步一步教他如何佩戴安全带。

  “我们以后重点会对旅游包车、大型客车等专业车辆进行检查。考虑到执法难度,以人性化的教育劝导为主。但是根据以往情况来看,检查人员查完了安全带后,乘客就又都解开了安全带。我们还是希望市民乘坐大巴车时都能有安全意识,系好安全带。”孙瑜说。

  在昨日的专项整治宣传活动中,高速一大队出动警力10余人次,共查处驾驶人、乘车人不系安全带违法行为30余起。

  据介绍,目前,高速一大队查处不系安全带的违法行为主要还是依靠道路执法。民警在现场执法中会对显见违法行为进行处理,驾驶人员不系安全带罚款50元扣2分,乘车人员不系安全带罚款20元。今年来,已累计现场查处驾驶人、乘车人不系安全带违法行为800余起。同时,还在辖区各收费站进出口均安装道路技术监控设施,抓拍不系安全带违法行为,每个月均可以抓拍近千起。  商报记者吴虹/摄影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