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报讯(记者闫峥)一起因居民擅自翻越铁路护网与火车相撞身亡,家属状告铁路部门并索赔的诉讼案件终于尘埃落定,法院做出“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并负担案件受理费的判决”。

2015年3月11日,在京哈线银城铺站至狼窝铺站165公里181米处,河北省某村居民周某擅自钻越铁路护网,进入铁路封闭区间并横卧在铁路钢轨上,与正在行驶中的列车相撞死亡。该事故导致京哈线中断行车22分钟。

事故发生后,沈阳火车罐供应,周某亲属将北京铁路局状告上法庭,并提出索赔15万余元的要求。北京铁路运输法院认为,铁路运输属于高度危险作业,周某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对正在使用中的铁路线路危险性应当具有充分的认识。最终,法院做出“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并负担案件受理费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