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渝北区公安分局消息:近日,一辆罐车侧翻油箱泄漏,沈阳火车罐出售,柴油流入鱼塘,罐车司机和鱼塘承包人就鱼塘污染造成的损失赔偿问题产生分歧,承包人开口要价2.7万。最终,在民警的调解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罐车司机赔偿鱼塘承包人1万三千元。

11月17日,驾驶员陶某驾驶水泥罐车行驶至王家镇大屋村22组一拐弯处时,因道路狭窄、路面状况不好,罐车侧翻在道路旁的农田里,造成车体损坏,罐车油箱泄漏。

油箱里的柴油经过农田流向旁边的鱼塘里,并与其随后到来的鱼塘承包人大屋村村民周某发生纠纷。周某称其鱼塘里都是天然喂养的鱼,以柴油污染鱼塘为由,阻拦陶某拖车并索要2.7万余元的赔偿金。

王家派出所民警陈波、王勇、郭建接到报警后立即出警,到达现场后查看车祸现场及鱼塘情况。经了解得知,该鱼塘是大屋村村民周某承包用来养殖生态鱼鲫鱼、鲤鱼等鱼的,面积大约有1.5亩。民警查看现场后发现鱼塘确实被泄露出来的柴油所污染,且鱼体普遍成熟正是出售的时候,虽然都是生态鱼,但是鱼种大众化,并且因为罐车漏油量不大,污染情况并不很严重。

随后民警经过市场调查并请教其他鱼塘承包人,然后对双方进行多次调解,并用查证后的客观事实材料向双方说明事理,在调解过程中,民警陈波和王勇站在公平公正的立场对双方进行了沟通和劝解,最终于11月25日调解成功该起纠纷,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罐车司机赔偿金额1.3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