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油罐露天放被处罚

太湖讯 为吸取“8·12”天津港特大爆炸事故的沉痛教训,同时确保抗战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期间公共安全,沈阳火车罐供应,及时排除辖区消防安全隐患,近日,太湖县公安局小池派出所开展了对涉危涉爆行业的安全大检查活动。

  检查中,民警发现中海石化小池天龙加油站私自从外购进一个大型储油罐,并将储油罐露天放置在院子内,该储油罐通过铸铁管道与原有的地下储油罐相连,打开储油罐检查,发现罐内存储了约2吨的柴油。

  警方随后会同县消防大队一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对该加油站进行了查封,并要求其立即整改。 (阳盛纯)